
湖南长沙,陈女士和房东签订了一份长达十年的租赁合同,合同明确规定每年租金为14.4万元。然而,在陈女士投入巨资进行90后风格装修后,房东竟然带人上门砸店,并提出每年房租上涨2万元的无理要求。面对房东的蛮横态度,陈女士别无选择,只能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。 陈女士是一位有事业心的职业女性,她早就对水果生意进行了充分研究,相信这是一个可以长期耕耘的行业。带着对未来的憧憬,她四处奔波,寻找适合创业的店铺,为自己的事业做足了准备。 经过一段时间的仔细挑选,陈女士终于找到了心仪的店铺。她与房东刘某协商租金问题,刘某开出的条件是一年十五万元,等待陈女士的答复。 经过深思熟虑,陈女士提出签订十年的长期合同,每年租金为14.4万元,并希望刘某能够接受这个方案。刘某考虑到长期租约的稳定性,最终同意将店铺出租给她。
展开剩余45%陈女士可凭租赁合同作为证据,收集刘某违法行为的证据后,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其承担违约及砸店的民事赔偿。《民法典》第577条规定,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,应承担继续履行、补救或赔偿损失的责任。 合同仅履行三个月,刘某就无理涨价,明显违反合同约定。即使承担刑事责任,民事赔偿责任仍不可免除,应按市场价格和实际损失进行赔偿。 刘某的嚣张行径终将自食恶果。此案也提醒我们,租店前必须了解房东性格,如果房东有使用暴力解决问题的倾向,建议另寻他处,以免卷入经济纠纷,惹来不必要的麻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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